2022年国家移交黄河流******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省领导小组办〔2023〕9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林草局、农业农村厅提出。联系电话028—******,028—******;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省林草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农业农村厅。
附件:四川省2022年国家移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情况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