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以******集团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行组织,以综合评选的方式选择确定青城山索道、观光车共享雨伞、登山杖项目合作服务商。
序号 门店名称 门店地址 1 青城山观光车上站 观光车售票亭 2 青城山索道上站 出站口 3 青城山索道下站 进站口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青城山索道、观光车共享雨伞、登山杖合作项目 2 评选方式 公开评选、综合评分 3 评分标准 (1)得分最高者中选;评分内容见附件。 (2)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4 参选报价 年租金底价不低于1.5万元+浮动提成比例报价不低于20%; 若低于最低报价,则报价无效;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5 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2025年1月23日上午10:00 6 评选地点 比选地点:都江堰市太平街175号附9号2楼,青都旅游公司202会议室 7 评选小组 评选小组由青都旅游公司自行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记录人员1名参与全程记录。 8 评选文件的 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1月23日上午9:30前; (2)递交文件地点:都江堰市太平街175号附9号2楼,青都旅游公司202会议室; (3)文件的份数:壹份(参照文件样本,须密封盖章) (4)评选申请文件包括以下资料:基本信息;服务方案;授权书原件;承诺函;报价函等。 9 准备阶段 核验资料。评选委员会成员现场核验所有评选申请文件,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人可以参加后续评选阶段。符合要求的评选人少于3个,公司有权取消本次评选,另行组织下次评选。 10 评审过程 评选小组成员按照文件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11 评选结果 及后续 记录人员填写评选记录表,评选完成后,由评选小组成员、纪检人员及全体竞选人在评选结果记录上签字。评选结束后即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任何异议。 12 未尽事宜处理方法 未尽事宜或评选若遇特殊问题,由比选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文件进行解释和处理。 13 备注 提供资料需附佐证材料。 如证明拥有服务经验,需提供服务企业的合同首页和尾页复印件;如证明良好声誉,需提供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一)拟评选合作经营标的基本情况
(二)合作时限
3年,到期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评选文件获取时间为
发布公告(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工作日9:00-17:00)。
2.评选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可现场亦可在线获取。现场获取地点:青都旅游公司(都江堰市太平街175号附9号2楼)。
(五)联系方式
地址:都江堰市太平街175号附9号2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二、比选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