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于2025年1月17******街道201会议室对2025年春节期间悬挂灯笼进行氛围营造项目进行比选,经综合评选,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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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比选申请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联系人:郭女士
******办事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