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9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有限公司4S店项目 |
******办事处棬子树村六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总投资为 1300 万元,在原有基础上改造烤漆房、打磨房以及废气环保设施,在本公司购买后原老式喷漆房和废气处理设备已被拆走,本次在原址另行建设更先进的烤漆房和打磨房,并提升废气处理设备,将原两级活性炭吸附改为催化燃烧设备。同时在本次改造后较原项目将提高产量,原项目产量为年销售车辆 1500 台,年维修车辆约 1200 台,年洗车量约 1200 台,年车辆喷漆约 60 台。 本次改造完成后可达到年销售车辆 1500 台,年维修车辆约 13000 台,年洗车量约 10000 台,年车辆喷漆约 4800 台的总产量(均为改造后的全店总产量)。 |
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于2024年6月 12日-2024年6月18******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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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