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及物料搬迁项目投标邀请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及物料搬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IT-GN-******84
二、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及物料搬迁项目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及物料搬迁项目供应商一名。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承担本次项目实施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备保证招标事项在执行期间能够正常提供或履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设备及物料搬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中应至少包含设备搬运;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官方网站截图:
1.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被“信用中国”网站(****** 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8日,每天9:00~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我司指定网站(******)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联系人:梁霄
电话:******/028-******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