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高沟及道口片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无为市高沟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大堤以北主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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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810SZ24SG3196 |
任务书编号: |
FS******2412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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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无为市高沟及道口片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无为市高沟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大堤以北主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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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810SZ24SG319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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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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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无为市高沟镇府苑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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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毕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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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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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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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吕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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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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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11-07 1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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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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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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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2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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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单俊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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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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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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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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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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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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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排水干管工程; 安新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标段; 长治市滨湖区漳泽湖东岸城中村排水综合治理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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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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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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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东风路南段(永定路-宁通高速)快速化改造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合肥高新区2018年第二批市政工程吾樟大道【里江西路-习友路】改造工程: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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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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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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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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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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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陆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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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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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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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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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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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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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雨花台区工农河流域梅山生活区雨污分流工程片区改造施工; 街道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工程; 龙潭港港口码头污水主管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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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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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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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玄武大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SG1标: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中央北路(和燕路-燕江路段)道路整治工程: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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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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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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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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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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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怀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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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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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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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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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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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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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冠县武训大道(清泉河-高速口)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 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整体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第四批)EPC; 聊城市东昌府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配套工程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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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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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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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武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PPP项目(北方街):2021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冠县滨河路(西环路-武训大道)提升改造项目(标段二 ):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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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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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 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资格性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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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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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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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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