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有限责任公司,对“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地上附着物(省州标准外)征收标准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条件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地上附着物(省州标准外)征收标准评估服务”已具备比选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诚邀请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二、比选内容
地上附着物征收评估服务。
(一)成果提交方式:评估报告四套。
(二)完成时间: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收到比选人资料后开始工作,45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如遇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合同期限顺延)
(三)服务内容:地上附着物(省州标准外)征收标准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郎川高速公路第三方评估项目清单》(详见第五章附表)内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比选申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并于有效期内在四川省财政厅备案。
(二)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未受到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处罚(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承诺函)。
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承诺函)。
******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三)财务状况
比选申请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承诺函)。
(四)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1个资产征收标准评估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资产评估师中级职称。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下午13时50分 (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23日下午13时5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11楼b1103会议室。
(二)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本次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比选人,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比选结果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公示3天,以接受监督。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松潘县高速公路项目推进协调专班
若尔盖县郎川、川红高速公路推进工作协调专班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11楼b1103
会议室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78 4468 3852
邮 编:610041
网 址:http://******
附件: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地上附着物(省州标准外)征收标准评估服务比选文件
比选人:松潘县高速公路项目推进协调专班
若尔盖县郎川、川红高速公路推进工作协调专班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17日
一、比选条件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地上附着物(省州标准外)征收标准评估服务”已具备比选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诚邀请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二、比选内容
地上附着物征收评估服务。
(一)成果提交方式:评估报告四套。
(二)完成时间: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收到比选人资料后开始工作,45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如遇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合同期限顺延)
(三)服务内容:地上附着物(省州标准外)征收标准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郎川高速公路第三方评估项目清单》(详见第五章附表)内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比选申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并于有效期内在四川省财政厅备案。
(二)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未受到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处罚(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承诺函)。
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承诺函)。
******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三)财务状况
比选申请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承诺函)。
(四)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1个资产征收标准评估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资产评估师中级职称。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下午13时50分 (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1月23日下午13时5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11楼b1103会议室。
(二)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本次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比选人,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比选结果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公示3天,以接受监督。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松潘县高速公路项目推进协调专班
若尔盖县郎川、川红高速公路推进工作协调专班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11楼b1103
会议室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78 4468 3852
邮 编:610041
网 址:http://******
附件: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地上附着物(省州标准外)征收标准评估服务比选文件
比选人:松潘县高速公路项目推进协调专班
若尔盖县郎川、川红高速公路推进工作协调专班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