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中心
关于采购彭州市集中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的公告
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择优确定彭州市集中办公区电梯维护保养供应商,现诚邀具备合法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承担了彭州市各集中办公区的综合保障工作,为确保各集中办公区有序、安全运转,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引入高水准的供应商,为彭州市行政中心、彭州市第二办公区、彭州市第四办公区提供专业的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二、项目需求
(一)设备相关参数
1、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
数量:4部(1#、2#、3#、4#)
电梯品牌:三菱
产品型号:GPS-Ⅲ
控制楼层(1#、2#、3#):12层、12站、12门
控制楼层(4#):13层、13站、13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75m/s
2、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
数量:1部(1#)
电梯品牌:东芝
产品型号:CV300C
控制楼层(1#):5层、5站、5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m/s
3、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
数量:3部(1#.2#.3#)
(1)电梯品牌(1#、2#):三洋
产品型号:330VF
控制楼层(1#):6层、6站、6门
控制楼层(2#):5层、5站、5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m/s
(2)电梯品牌(3#):风行莱茵
产品型号:F8000
控制楼层(3#):3层、3站、3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m/s
4、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餐厅
数量:1部
电梯品牌:曼隆蒂森克虏伯
产品型号:MEL
控制楼层:2层、2站、2门
额定载重:800kg
额定速度:1.0m/s
5、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餐厅走廊
数量:1部
电梯品牌:风行莱茵
产品型号:TKG/LME3100
控制楼层:2层、2站、2门
额定载重: 1350kg
额定速度:1.0m/s
6、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6号楼
数量:1部
电梯品牌:上海统一精工
产品型号:NICE-C-1000-1.0m/s
控制楼层:7层、7站、7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0m/s
7、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第二办公区
数量:3部(1#、2#、3#)
电梯品牌:三菱
产品型号:LEHY-Ⅱ
控制楼层(1#):11层、11站、11门
额定载重:1050kg
额定速度:1.75m/s
控制楼层(2#、3#):10层、10站、10门
额定载重:1050kg
额定速度:2.0m/s
8、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第四办公区1号楼
数量:2部(DT1、DT2)
电梯品牌:日立
产品型号:LGE-1050-C060
控制楼层(DT1、DT2):4层、4站、4门
额定载重:1050kg
额定速度:1.0m/s
9、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第四办公区3号楼
数量:2部(DT3、DT4)
电梯品牌:日立
产品型号:LGE-1050-C060
控制楼层(DT3、DT4):3层、3站、3门
额定载重:1050kg
额定速度:1.0m/s
(二)服务要求
1、例行维护要求
①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专业的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对电梯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清洁、调整、加油和修理等,确保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常规维保频次为每半月一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②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报告。
③负责办理电梯年检、领取缴费通知单、领取年检报告、更换年检标识等相关事宜,年检费由采购人承担。
2、急修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须24小时提供紧急故障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处理服务,确保电梯系统正常工作。若遇电梯困人故障,维修人员需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困人故障,维修人员需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
3、技术标准
供应商在执行本服务项目时,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的检查、检修、测试、验收应遵照有关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包含但不限于:
①《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2015);
②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③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④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第1、2号修改单);
⑤DB51/T2239-2016《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4、维保配件要求
供应商在执行本项目期间,单价在200元及以下的电梯维保常用易损件,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专用配件,经供应商向我中心安全主管科室申请同意后,由采购人提供。价格确定方式为由双方在采购人所在地进行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
5、人员要求
①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维保人员应不少于2人,且均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梯)。
②电梯维保、维修人员须统一公司着装,配工牌上岗,劳保用品齐全(包括安全帽、上衣、裤子、防砸鞋、手套等),每人独立一套工器具用于电梯维修及维保。
三、采购预算和服务期限
(一)采购预算:不超过13.0万元/年
(注:每名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交通费、零星配件费、税费等所有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无效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本次比选。)
(二)服务期限:供应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细节以合同为准。
四、现场勘查
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因现场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现场踏勘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五、项目验收及付款
履约期间,采购人将按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将向供应商支付25%服务费。若在履约期间供应商有考核不合格的记录,采购人将扣除相应费用后再行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开票通知后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将费用支付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季度考核标准(见附件1):
六、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七、材料递交及综合评审
(一)响应文件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均需递交响应文件一份,文件须完全密封,文件内所有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二)响应文件组成(至少包含以下几项)
1、资格审查响应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格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对是否满足报名资格条件中的2-6项提供印证资料或做出具体承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或分公司参与比选提供);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复印件;
2、综合评审响应资料。
(三)递交时间及地点
所有响应文件均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0:30现场递交,地点为彭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3楼3号会议室。
(四)综合评审
1、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2、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专业、诚信。
3、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即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响应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程序。
2、综合评分:即结合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服务方案、过往业绩等,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
(六)项目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本项目评审结果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