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桦林路、静康路沙河大桥交通优化项目照明设施迁建工程单位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12-10 16:23:30
成都市锦江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建设任务需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白桦林路、静康路沙河大桥交通优化项目照明设施迁建工程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桦林路、静康路沙河大桥交通优化项目照明设施迁建工程。
2.项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3.项目规模:含白桦林路A段(木莲路南段-桦树街)以及白桦林路B段(椰树街-珙桐街),共计1条路,道路总长度约680米,主要内容为现状道路中分带上现状灯杆拆除,替换为Ⅴ类多功能综合杆,在道路两侧人行道对称布置,其中搭载设备、照明灯具均不在本项目范围。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6.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方案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指定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工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8.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仅限省外单位提供)。发送至******,审核通过后支付比选文件成本费,供应商收到发送的比选文件视为报名成功。(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比选文件收取成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街13号7楼会议室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地址:锦江区海椒市街13号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隆鑫·九熙二期3栋2517
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