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京路(东昌路-宏达大道)照明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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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汴顺财竞谈-2025-1 | |||||||||||||||
******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京路(东昌路-宏达大道)照明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902,125.66元 | |||||||||||||||
最高限价:902125.6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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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谈判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建设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开封市东区;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5.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1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谈判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2、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供应商按开标程序解密响应文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南土街28号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2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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