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拟对******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项目
3.采购人:******大学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学校自筹资金 。
三、采购项目简介:
******发改委以川发改社会〔2023〕175号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项目估算总投资18512万元(核定投资概算)。项目总建筑面积3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5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25平方米。
2.本项目分为2个包:
******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
中标确定原则: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包投标,可中标的包数量为1个。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包的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包的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选择中标的包,采购人选择该投标中标的包的原则是:投标人只能中取最高限价高的包,另外1个包由第二顺位投标人中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要求第1包投标人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能力。
9.要求第1包投标人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能力。
10.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第1包:已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每个业绩同时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业绩(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可不属于同一项目),以合同、方案编制政府批复、监测报告为准,并符合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规定);第2包:已完成的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以合同和有效验收报告为准,并符合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规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要求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有效成果中载明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有效。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无需报名,自行下载(详本公告附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8月2日下午2:00--2:3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大学后勤楼321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本投标在******大学门户网站“招聘招标”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学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联系人: 涂老师
电话: 028-******
电子邮件: ******
******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项目招标等(发售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