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工农村棚改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项目代码:2020-410302-70-03-090754)
中标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洛阳市老城区工农村棚改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项目代码:2020-410302-70-03-090754)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工农村棚改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项目代码:2020-410302-70-03-090754);
二、项目编号:老城工施招标新(2024)0001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00元,其中暂列金额230000.00元,用于电梯井道的加固及整改;
最高限价:******.00元,其中暂列金额230000.00元,用于电梯井道的加固及整改;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洛阳市老城区工农村棚改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主要内容包含电梯总数为44部,其中8层为26部,9层为18部;包含电梯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备案、培训、质保、报检验收,以及与货物有关的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项目地点:洛阳市老城区;
3、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质保期:验收合格,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2年;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五、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六、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
招标公告媒体:《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评标日期:2024年09月09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七楼)。
八、******委员会名单:张乃明(组长)、王晓丹 、孙亚红、李雯、张永芳。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3日;
2、公示发布媒介:《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十、定标情况
******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信息如下:
中标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 )商务内环路九如路海逸名门22号 3层-2号。
中标金额:******.00元。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2年。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十一、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70%收取。
收费金额:57148.00元。
十二、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三、中标结果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十五、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与柳林街交叉口东南角古都天玺1-201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英协路广汇9号楼1单元301
联系人和电话:仇女士 ******
十七、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