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24〕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农市发〔2024〕4号)精神,结合2025年市级财政智慧农业领域预算安排,为满足我市智慧农业发展及“三农”重大储备库动态化管理需要,2025年智慧农业项目将由原先“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合并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现将《2025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第二批)》转发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方向
2025年我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对标部省五类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政策,具体方向详见附件。
二、储备程序
(一)推荐项目。******街道)在本辖区范围内积极动员农业经******农村局。
(二)项目评审。******农村局按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对项目择优排序,出具总体评审意见和单个项目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三)储备上报。******农村局将储备项目上报给成都市。
三、相关要求
******街道)于2024年12月15日之前将正式文件(要件包括:储备项目推荐报告、项目储备建议书及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新经济与信息化科并将电子扫描版文件发送至邮箱:******。
附件:2025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第二批)
******农村局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尹周航;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