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第二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充市第二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3】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3】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充市南部县原晓霞路154号(院内)。
2.2 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21.2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4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失能护理型老年公寓7994平方米,非护理型老年公寓34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04个,地上停车位12个。设******消防工程、通风以及室内场地、出入通道、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实施规模以中标单位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估算投资额:4503万元。
2.3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 标段投资额:4330.39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8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021年 08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09日 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南充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 址: 南部县晓霞路154号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胡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 号环球中心E1区100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阳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2024年09月1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511300-04-01-83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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