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崇州市有害垃圾集中贮存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崇州市经济开发区汇兴路353号 | 385,600.00元 | 96.2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崇州市有害垃圾集中贮存服务 | ******居民生活垃圾及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崇州市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经专用车辆运往崇州市有害垃圾存储转运中心,收集的有害垃圾经分拣、存放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供应商须建立完整的有害垃圾分拣、贮存操作体系,并同时建立规范的台账管理制度。 | 1、每月定期收运各镇街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的有害垃圾,严禁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收、混状、混运,健全有害垃圾管理台账,记录清楚来源地、重量、交接时间和人员。 2、对收运至市级有害垃圾集中贮存点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规范贮存,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措施,张贴标识标牌,注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平、赵正才、黄建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一次性收取,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一采三年,根据总服务期限,采用固定费率(100万元及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100-500万元费率为0.45%)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下浮2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3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局,监督电话:************街道永安中路1号。
2、预算/限价金额:40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崇州市南苑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811(文件咨询)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崇州市有害垃圾集中贮存服务项目(N******************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