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访调融合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办事处访调融合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办事处访调融合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七条第2款“乙方基础设施服务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软件系统部署完毕并完成初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进度款项,即人民币陆拾贰万柒仟元整,(¥627,000.00元),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费用获批并到账后向乙方支付;”变更为:“乙方基础设施服务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软件系统部署完毕并完成初步验收后,甲方于2025年4月11日前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款项人民币捌万肆仟柒佰陆拾元整(人民币84,760.00元)作为合同第二期支付费用,甲方在该款项获批并到账后向乙方完成支付;”。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办事处访调融合系统建设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办事处 ******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附件1:******访调融合系统建设合同03号(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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