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4年钢琴维修调律招标项目为一次性报价,以综合评定法评标。投标者须报出126台钢琴(包含96台立式钢琴,30台三角钢琴的调律、维修总包(含所有钢琴中、小维修更换零配件费用),预算金额48000元整(参考校外人员劳务标准调音全天劳务300元整/每天*29天*5人=43500整检查及更换配件总预算4500元整)
评标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项目如下:
评标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项目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30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2 | 履约能力 | 21分 | 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12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全职调律人员,每有1人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鲜章。 |
3 | 服务方案 | 45分 |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1调律、维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钢琴调律及维修、钢琴检查;2、钢琴的日常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及日常维护方案;3、钢琴维护、调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音准等问题的处理方案、部件损坏的处理更换。上述3项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15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8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不符合行业政策或内容不完整或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前后不一致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等。 |
4 | 本地化服务 | 4分 | 供应商在成都市内具有固定的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成都市内设立固定的服务网点的得4分。已设立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设立的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鲜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