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辽宁沈阳市分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7-07-04A-2024-D-E29417)由******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沈阳沈阳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辽宁沈阳市分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提供劳务服务,预算金额168000.00元(含税),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4.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加盖公章的“人保e采”采购门户项目报名截图提交审核。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4.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5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3号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人:尉堃宇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417(每个项目对应1******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