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安市校舍安全改扩建(第二批)监理工程 | 招标项目类型: | 房建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申报责任人: | ******有限公司 | 建立时间: | 2024-09-1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安市校舍安全改扩建(第二批)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校舍安全改扩建(第二批)监理工程已由******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南安市校舍安全改扩建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的复函》(南发改投〔202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学校多方筹措,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中学教师宿舍楼******小学教学******中学教师宿舍楼******中学教学综合楼(采用装配式)******小学教学综合楼******************中学宿舍楼建筑面积1915.87㎡(地上建筑面积1691.7㎡,地下建筑面积224.17㎡)。最大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最大建筑高度22.80m,最大单跨跨度17.3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的改扩建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10577.7369万元 (暂定,具体以财政审核价为准)。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下浮4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116.6364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每个子项目300日历天,监理期限应与施工工期一致(工期延长、分期分段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8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银行帐号(以下五个帐号任选其一):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有限公司溪美支行************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有限公司南安************有************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政府 (******/zwgk/ztzl/ggzyjy)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融欣大厦C梯10楼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现代华城科技广场1幢10楼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传真:/
联系人: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