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2025年“成都文化四季风”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2栋1单元22层2208号 | 1,160,000.00元 | 99.1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2025年“成都文化四季风”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 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域内) | 结合活动实际需求配合做好“民俗闹春”“音乐消夏”“欢歌庆秋”“劲舞暖冬”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具体执行工作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提供每场线下活动的现场照片直播服务;依托直播平台,对“音乐消夏”市级决赛、成果展演和“欢歌庆秋”“劲舞暖冬”展演活动进行全程直播服务,每场直播服务应不少于2个机位,提供直播拉流地址并保证直播稳定、专业;根据活动需求,负责线上活动相关内容制作和运行维护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婷、叶梅、程江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5%进行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结果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收取。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0.8%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2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5823[2025]******财政局,联系电话:028-******,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4、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南路459号
联系方式:程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刘女士、艾女士;028-******-8823、8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艾女士
电话:******-8823、8825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