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五组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云彬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