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对******医院微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名称:******医院微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医院微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医院微视频拍摄制作推广服务项目 |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 4.9万元 | 4.9万元 |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7、特殊条件:无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17:30止******医院,进行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方式:采取电子邮件递交扫描文件方式进行报名,邮箱:******,逾期送达将拒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六、领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报名获取;
七、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4:30,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九、磋商时间: 2024年7月8日14: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医院行政楼办公楼4楼418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医院
通讯地址:金堂县鸣凤路99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