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4年校园通信运营服务招商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招商活动。
1.招商项目简介
1.1 招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4年校园通信运营服务招商项目(CITCC-CDTT2024-01)
1.2 招商人:******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1.3 招商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 招商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4年校园通信运营服务招商项目,运营期5年,供应商每年等额支付固定金额给招商人,从2025年起在每年9月25日前开具服务名称为技术服务的专用发票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发票后25日内支付发票同等金额给招商人,共计******.01元人民币。
1.5 标段划分:不划分
1.6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1.7 本项目设置最低报酬金额
本项目设置最低报酬金额,最低报酬金额为不含税固定报酬******.70元/年,供应商不含税固定报酬报价低于最低报酬金额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招商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商范围:******服务中心、网络统一出口、融合认证等,详见招商需求要求。
专网套餐包 | 提供≥1000人专网套餐包 | 注:运营期5年,在5年内供应商每年等额支付固定金额给招商人,在此基础上供应商自负盈亏 |
业务承载网 | 提供园区内骨干单模铠装光缆 | |
******服务中心 | ******服务中心”提供服务 | |
网络统一出口 | 完善校内网络、统一校园网出口及认证,满足用户上网需求 | |
融合认证 | 接入校园网线路,取得认证后取得访问校园网和互联网的权限 |
2.2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
2.3运营地点:******学院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商人和招商代理机构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服务授权要求:供应商应取得≥2家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学院校园通信运营服务”的通信服务合作授权,若为运营商参加应取得≥1家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学院校园通信运营服务”的通信服务合作授权。注:提供授权文件原件。
3.4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商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询价文件应答文件格式。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商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运营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商人及询价小组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供应商盖章承诺(格式详见响应函)
3.7其他要求:
(1******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询价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应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应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4.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远程获取
4.4本项目只接受线上远程获取文件,供应商发送第4.5条要求的资料到指定的邮箱后,请短信通知获取文件联系人******,并关注获取文件进度,如因供应商邮箱号填写错误、项目名称填写错误、供应商邮件未发送成功等原因导致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询价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以下涉及须扫描或复印的资料均要求清晰可辨。非属以下其它多余资料可不用提供):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4)询价文件费汇款凭证
5)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此表提供填写完整的盖章签字扫描件)
以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邮箱向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4.6询价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询价文件费缴纳至如下账户: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521
开户行联行号:******5014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2日0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辅楼205招标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辅楼205招标会议室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商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商询价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及异议渠道
招 商 人:******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 系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联 系 人:罗海强/何倩文/彭义淋/邓利/罗嘉/魏晓东/张鹏程/张超瑞/李哲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开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521
异议投诉邮箱:******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询价文件领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