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2024年简阳市“音乐之都”系列活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与南头街交汇处南山文体中心 | 67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2024年简阳市“音乐之都”系列活动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24年9月-2024年12月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东钦、陶梦、陈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0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325[2024]00258;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
3、采购品目: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1、签订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申请付款前,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若成交供应商未出具完税发票,采购人可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15场演出完毕后,经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并通过最终审核后,成交供应商申请付款前,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若成交供应商未出具完税发票,采购人可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730,000.00元;最高限价:693,500.00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9月-2024年12月;
9、本项目采购包1: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共19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家;
10、成交日期:2024年9月1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旅游局
地址:******街道人民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