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5-01-17 17:11:3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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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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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川发改农经【2024】6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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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元市剑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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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工程任务为城乡供水、防洪、农业灌溉和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多年平均生活生产供水量1586万立方米,供水人口17.14万人,灌溉面积0.25万亩;通过调度,剑阁县老城区普安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工程由水库枢纽及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基本坝型为粘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64米,正常蓄水位536米,总库容2868万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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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606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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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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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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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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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1-18 00:00至2025-01-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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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1-18 00:00至2025-01-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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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4人, ①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3名; ②上述人员均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 ③拟派人员应提供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2.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水利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金额不低于1亿元(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公示截图)。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 4.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至时间前将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邮箱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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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