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针对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拟定比选方案通知如下:
******医院行政楼518室,我方收到比选资料后,即视为该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续比选时间另行通知),资料递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7:30。
供应商授权代表应确保所提供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标比选,欢迎生产厂家直投。
******医院行政楼518,徐老师,如无质疑则视为默认接受,后续我院不接受中标供应商任何质疑。
2、如果在部分信息推送平台上无法找到附件,请看到本则公告且有意愿参与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我院官网,在“就诊版”的“招标采购”栏目下查找本则通知并下载附件。
附件【10.8-初稿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文件定-.doc】已下载20次
******医院行政楼518室,我方收到比选资料后,即视为该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续比选时间另行通知),资料递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7:30。
供应商授权代表应确保所提供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标比选,欢迎生产厂家直投。
******医院行政楼518,徐老师,如无质疑则视为默认接受,后续我院不接受中标供应商任何质疑。
2、如果在部分信息推送平台上无法找到附件,请看到本则公告且有意愿参与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我院官网,在“就诊版”的“招标采购”栏目下查找本则通知并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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