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香港公司”或“公司”)拟对某境外债务人逾期应收账款进行追收,需提起仲裁,案涉合同适用香港法律,仲裁地为香港,仲裁语言为英语,仲裁机构为国际商会仲裁院(the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以下简称icc仲裁院。
公司以公开招标选聘律师团队提供******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及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0024-sdlhk02001
二、招标项目:铁矿石贸易项目仲裁及过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选聘人自筹100%。
四、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包含仲裁各阶段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仲裁方案设计、提起仲裁、参与仲裁庭审、财产保全以及全过程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仲裁法律服务:仲裁前期准备;仲裁初步阶段(起草、审阅、发出仲裁申请书,任命仲裁员等);仲裁庭阶段及程序(就程序时间表与对方律师和仲裁庭联络、拟定诉状函等);准备、审阅及回复答辩书及文件;根据案件办理需要采访并准备证人证词;开庭前准备相关文件;参与听证会并准备陈述;开庭后准备书面结案陈词和回复书、费用报表等;以及仲裁过程中的其他程序性事项或指示。
项目仲裁申请标的金额分为两部分,逾期本金为******.85美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条款执行(if buyer fails to make the payment within 60 days after invoice date for 100% invoice value as agreed above,buyer shall undertake 0.04% invoice value perday as a penalty),违约金计算日期按2023年10月23日起。
2.过程法律服务:收集、梳理项目资料,积极响应招标人需求,出具案件分析意见及法律意见书;协助招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参与处理项目纠纷,指导处理涉法事务;起草和审查项目相关文书,参与和指导债权催收;对查询到的资产进行仲裁保全;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事务所******事务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所分别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律所机构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境内机构提供佐证以上材料;境外律所机构无法提供该项文件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企业至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境内机构提供佐证材料;境外律所机构无法提供该项文件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4.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投标日前三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和《承诺函》;境内机构提供以上佐证材料;境外律所机构无法提供该项文件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事务所授权两家分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接受不同律所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具******事务所机构,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含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香港律师)
(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6)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6.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铁矿石贸易项目仲裁及过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7.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
******服务中心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九、招标保证金
9.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1000元整(¥1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9日10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铁矿石贸易项目仲裁及过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2对投标文件的约定
因投标信息全过程保密,无法查询到任何信息,招标文件******银行回执单。
为保障招标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投标人的信息保密,投标保证金暂时按照群共享《“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保密专户功能升级通知》进行设置。
十、发布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十一、其他
11.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11.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6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邮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香港公司”或“公司”)拟对某境外债务人逾期应收账款进行追收,需提起仲裁,案涉合同适用香港法律,仲裁地为香港,仲裁语言为英语,仲裁机构为国际商会仲裁院(the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以下简称icc仲裁院。
公司以公开招标选聘律师团队提供******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及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0024-sdlhk02001
二、招标项目:铁矿石贸易项目仲裁及过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选聘人自筹100%。
四、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包含仲裁各阶段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仲裁方案设计、提起仲裁、参与仲裁庭审、财产保全以及全过程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仲裁法律服务:仲裁前期准备;仲裁初步阶段(起草、审阅、发出仲裁申请书,任命仲裁员等);仲裁庭阶段及程序(就程序时间表与对方律师和仲裁庭联络、拟定诉状函等);准备、审阅及回复答辩书及文件;根据案件办理需要采访并准备证人证词;开庭前准备相关文件;参与听证会并准备陈述;开庭后准备书面结案陈词和回复书、费用报表等;以及仲裁过程中的其他程序性事项或指示。
项目仲裁申请标的金额分为两部分,逾期本金为******.85美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条款执行(if buyer fails to make the payment within 60 days after invoice date for 100% invoice value as agreed above,buyer shall undertake 0.04% invoice value perday as a penalty),违约金计算日期按2023年10月23日起。
2.过程法律服务:收集、梳理项目资料,积极响应招标人需求,出具案件分析意见及法律意见书;协助招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参与处理项目纠纷,指导处理涉法事务;起草和审查项目相关文书,参与和指导债权催收;对查询到的资产进行仲裁保全;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事务所******事务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所分别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律所机构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境内机构提供佐证以上材料;境外律所机构无法提供该项文件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企业至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境内机构提供佐证材料;境外律所机构无法提供该项文件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4.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投标日前三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和《承诺函》;境内机构提供以上佐证材料;境外律所机构无法提供该项文件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事务所授权两家分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接受不同律所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具******事务所机构,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含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香港律师)
(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6)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6.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铁矿石贸易项目仲裁及过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7.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
******服务中心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九、招标保证金
9.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1000元整(¥1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9日10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铁矿石贸易项目仲裁及过程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2对投标文件的约定
因投标信息全过程保密,无法查询到任何信息,招标文件******银行回执单。
为保障招标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投标人的信息保密,投标保证金暂时按照群共享《“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保密专户功能升级通知》进行设置。
十、发布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十一、其他
11.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11.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6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