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二期项目采购Ⅵ(自控、仪表;安防;高、低电气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二期项目采购Ⅵ(自控、仪表;安防;高、低电气设备采购)标段已由青羊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09-510105-04-01-894212】FGQB-0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羊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9-510105-04-01-894212】FGQB-01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6万吨/天的全地下式再生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处理中心城区第九排水分区污水。
2.2招标范围:自动化控制及仪表设备、高低压电气设备、智慧水务系统、智能机器人系统供货、安装(高低压电气设备为指导安装)、调试、缺陷处理、技术服务等,详见《供货要求》(含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工作,需提供安装的设备在到货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其他: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须获得其所代理的PLC设备制造商(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公司),不得再以制造商(公司)的身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中污水厂或净水厂或水质净化厂或再生水厂或自来水厂设备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或供货(含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货物进场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无法提供货物进场验收证书时,则须提供其他验收证明材料或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货物进场验收证书(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或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文件)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PLC设备 。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7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服务中心(网址:******和******)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0层1002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资料下载标段名称: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二期项目采购Ⅵ(自控、仪表;安防;高、低电气设备采购)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