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对自行组织的******管理局篮球场场地照明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管理局
二、比选项目名称:******管理局篮球场场地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情况:
******管理局篮球场场地照明设备采购,包括照明灯具、灯杆等设备及相关服务。
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第二部分采购清单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并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报价。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万元,比选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作无效处理。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比选资格承诺函原件;
3.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在申请文件中出具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即可)。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授权书格式按本比选文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提供;②如比选申请文件均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的,则可不提供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9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通过邮箱报名,申请人可通过邮箱发送报名信息。邮箱号:******。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0:30。
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B区五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本比选******管理局官网上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十、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管理局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 ******
******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