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手机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街道华府大道一段1号2栋1单元17层11号 | 53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手机采集设备 | 新德汇 | XDH-4100 A | 15(台) | 35,800.00 | 53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华溶、蒋光林、杨享渠、代亮、蒋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8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本项目采购预算540000元,最高限价36000元/台;2、采购品目名称:A****** 技术侦察 取 证 设 备;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三、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6栋(德商天镜)20层20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