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江阴市高新区新胜路1号 | 786,004.76元 | 中药配方颗粒(百分比):9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药配方颗粒):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其他颗粒剂 | 中药配方颗粒 | 天江 | g | 1(批) | 786,004.7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静、王涛、林红、谢益康、王丽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按标准下浮************银行账号:******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4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86,004.76元;
2、计划备案编号:************7330[2024]01218;
3、品目名称:A******其他颗粒剂;
4、付款条件说明:以各类产品实际响应单价×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注:实际响应单价=单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百分比)】,并按月支付,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核对上月采购产品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对应的采购产品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采购产品费用。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卫生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生态大道踏水段18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栋2号楼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4日
相关附件:
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