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能设施及配套(一期)
发布时间:2025-01-09 16:30:2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青白江区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能设施及配套(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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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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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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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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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成都市青白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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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该项目主要包括二处规模级能源补给站,二处星级共享充电驿站,以及在已建成 安置小区等位置加装分布式共享充电桩。1.一批次建设内容。建设星级共享充电 驿站一处,占地 10 亩,规划停车位 100 处,快充充电桩 20 个;规模级能源补给站一处,占地 66.73 亩,规划一栋五层建筑,建筑面积 130500 平方米,规划停车 位 300 处,快充充电桩 125 个,慢充充电 50 个;另在青白江区已建成安置小区等位置加装分布式共享充电桩共 1873 个,其中快充充电桩 211 个、慢充充电 1662个。2.二批次建设内容。建设星级共享充电驿站一处,占地 10 亩,规划一栋四层 建筑,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规划停车位 100 处,快充充电桩 50 个,慢充充电 桩 50 个;规模级能源补给站一处,占地 10 亩,规划一栋四层建筑,建筑面积20000 平方米,规划停车位 100 处,快充充电桩 41 个,慢充充电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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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85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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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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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根据公司制度需采用委托招标的且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和其他非强制性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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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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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1-10 00:00至2025-01-1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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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1-10 00:00至2025-01-1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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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申请人要求: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作为最高限价,最终根据中选单位二次报价后的费率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选取评审合格后二次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人,最终按照实际招标中标价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50%*中选人中选费率结算(中选人中选费率=二次报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预估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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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