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行社区环境整治提升类-村容村貌提升-杜家乡村振兴示范经济社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罗行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12时至2023年12月02日12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有限公司
******.64
廖旺才/粤************
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合格或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服务中心
联系人: 麦先生
电 话: 0757-******
传 真: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 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
******管理局
联系人: /
电话:0757-******
传 真: /
******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2栋4层419室
邮编: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胜
电 话:0757-******
传 真:/
******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邮 编:528200
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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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行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12时至2023年12月02日12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有限公司
******.64
廖旺才/粤************
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合格或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服务中心
联系人: 麦先生
电 话: 0757-******
传 真: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 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
******管理局
联系人: /
电话:0757-******
传 真: /
******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2栋4层419室
邮编: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胜
电 话: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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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邮 编:5282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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